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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补贴问题咨询哪个部门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法律依据: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一)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职工住房档案。未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单位,不得发放住房补贴。
    (二)各单位财务、房管、人事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是否已享受购房优惠进行核定,并负责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三)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后,仍向职工实物分配住房,并按房改成本价向职工出售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已经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原则上不得退出已购买的公房、按无房职工标准领取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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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