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不需要过户,只需办理“变更”手续即可。新的102号令规定,夫妻间过户非常方便,而且是不需要发生任何费用的。变更手续非常简单,只要带着结婚证或者户口本、行驶证、身份证,去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办理即可。 如果夫妻之间发生机动车所有人变更的,双方本人均需到场,并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 2、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4、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资料备齐后,将车开至即将成为车主一方的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办理变更业务。另外,夫妻间车辆发生变更,车辆号牌不变化。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