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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释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抄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zd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其实相关的法律制度中从来就没有规定过,签工程合同必须要有居间人才行,所以即便是没有居间人,工程合同只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也一样受到保护。居间合同这种媒介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一、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否可以修改
    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修改通用条款,或者在专用条款中增加约束的内容,只要修改或增添的内容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依法属于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一旦签署就构成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否决该等条款的效力,同样是不可能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9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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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