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此外,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1、双方的结婚证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