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伤残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在出现了人身损伤的时候就需要做一个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让对方来赔偿,那么在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哪些手续?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网金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伤残鉴定必备手续是什么 1、委托书 2、身份证明 3、病历(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各项检查报告单) 4、伤者本人 五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完全运动性失语; (2)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3)脑脊液瘘,不能修补; (4)面部轻度毁容;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度);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7)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8)双眼视野≤4%(或半径≤25度); (9)一侧眼球摘除者; (10)双耳听力损失≥81dBHL; (11)鼻缺损1/3以上; (12)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 (13)一侧上颌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平方厘米; (14)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平方厘米; (15)上或下唇缺损1/2; (16)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立方厘米; (17)舌缺损2/3、1/3; (18)脊柱骨折后遗30度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或有椎管狭窄者; (19)四肢瘫肌力四级; (20)单肌瘫肌力三级; (21)双手部分肌瘫肌力二级; (22)利手全肌瘫肌力三级; (23)双足全肌瘫肌力三级; (24)非利手前臂缺失; (25)非利手功能完全丧失; (26)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27)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28)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缺失; (29)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30)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1)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32)莫氏Ⅱ型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33)病态窦房结综合症(不需安起博器者); (34)瓣膜置换术后; (35)双肺叶切除; (36)肺功能中度损伤; (37)呼吸困难三级或PaO28—10.7kPa; (38)肝切除1/2; (39)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40)青年脾摘除; (41)胰切除2/3; (42)血小板减少并有出血倾向(≤4×1010/L) (43)胃切除3/4; (44)小肠切除2/3,保留回盲部; (45)直肠、肛门、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46)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 (47)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48)慢性中毒性肾病; (49)一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0)膀胱部分切除; (51)尿道瘘不能修复者; (52)两侧睾丸、副睾丸缺缺损; (53)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4)阴茎缺损; (55)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6)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7)未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58)阴道闭锁; (59)未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0)生殖功能重度损伤。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再申请伤残鉴定的时候一般需要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入院记录等等,伤残鉴定的机构不是说是医院而是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去,建议在自己病情稳定之后就去检测这样比较准确,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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