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后共同还贷如何分割 |
释义 | 夫妻共同买房一方还贷,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子,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诉讼要求分割房产。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且登记了双方名字的,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产权是共同的还是个人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可以结合以下的情形分析: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前的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随时婚前房产但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 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 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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