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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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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