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婚姻一般都有哪些 |
释义 | 婚姻可以被撤销的情况包括因胁迫结婚和未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必须在一年内提出。胁迫的定义有两种,包括非法威胁或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撤销婚姻,机关将对请求进行审查。如审查属实,机关将做出撤销决定并收回结婚证。 法律分析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般有因胁迫结婚和一方患有应当在结婚登记之前告知另一方但未尽告知义务的这两种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具体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关于胁迫的定义,一般有两种情况: 1. 以非法手段使他人产生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使某人感到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相当严重,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例如,以不与其结婚毁掉对方容貌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 2. 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 当事人可以按以下方式申请撤销婚姻: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审查属实的,应当做出撤销婚姻关系的决定书,并收回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