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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1、实质条件:
    ①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④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2、形式条件:
    ①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②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
    ③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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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