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2、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 4、应急管理培训。 5、应急演练。 6、应急通讯设备保障。 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十八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 (一)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四)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五)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七)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指挥应急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