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有哪些 1、交通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如下: (1)马上停车,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 (2)发出警示,保护好现场,亮起危险警告灯; (3)情况估计,迅速估计现场情况; (4)护理伤者,切勿移动受伤者; (5)防止危险,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 (6)马上求救,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 (7)记录现场,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 (8)互换资料,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 (9)及时报案,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 (10)人员转移,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