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必须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不能放弃孩子抚养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义务具有一定强制性,个人不能随意放弃。 一、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孩子到底有没有赡养义务 有的。放弃了抚养权,但是还是应当支付抚养费。而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个义务不因有所谓放弃抚养权协议而改变。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二、放弃孩子抚养权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放弃孩子抚养权并不代表不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义务,放弃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需提供孩子成长生活过程中所需要的抚养费。我国民法典规定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义务不因权利的放弃而消灭,即使父母一方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仍需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 三、是否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完全给别人 不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完全给别人。因为父母对孩子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如果双方都放弃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等因素,具体分析判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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