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警察抓诈骗主要会采取以下方式: 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二、对证人进行询问。 三、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的对象是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 四、搜查。 五、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六、鉴定。 七、技术侦查措施。 八、发布通缉令。 九、其他侦查措施。 对于有法定情形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以及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施拘留或者逮捕。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