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步,按法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法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 立案是什么意思?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执行立案应当提供: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 4、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1、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 4、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