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官司即行政诉讼,就是当事人觉得自己的权益被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侵害了,也是俗称的民告官。打行政官司所要注意的有,选择正确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其次注意案件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等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需要申请回避,最后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支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