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土地分红有户口没分到钱 |
释义 | 法律分析:村里土地分红有户口没分到钱的,能够与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商量,商量不能的,能够向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限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承包经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时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认可,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乡下行政主管部门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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