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未付清房款的房产能否抵押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未付清房款的房产能否抵押 通过按揭方式购买房屋的,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所以在还款欠款,注销登记前,房屋一般不能再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按时还贷,那么房子不能解押会直接影响买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如果开发商逾期还贷被起诉的话,被抵押的房子将可能会被拍卖,届时买房者可能会钱房两空。 当然,如果买房者事先并不知道房子被做了抵押的,那么可以通过跟开发商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积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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