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物伤人赔偿政策依据是怎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一、高空坠物玻璃车损赔偿条件 如果车辆不是停放在正常停车位造成的损失,车主只能获得部分赔偿,因为车主随意停车有一定的过错行为。在高空坠物的赔偿中,如果高空坠物砸坏的仅仅是车辆玻璃,车辆在保险公司处必须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才能获得赔偿。 高空坠物所造成的车辆上的玻璃,根据玻璃车的破损情况,停车位置,还有车辆上所背负的保险,由此来决定是否能得到相应赔偿,如果车主未在规定的相应位置内停发,或者其他的损伤,赔偿的费用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是否能够得到相应赔偿。 二、如何应对高空坠物 (一)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经常见诸媒体,掉落的不仅有高层建筑的外墙刮大风时吹落的花盆,还有一些不讲社会公德的人扔下来的烟头、烟灰缸、生活垃圾等,甚至还发生了多起有人跳楼自杀正好砸中楼下行人而致死的事例,令人扼腕叹息。 (二)如何避免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呢? 1、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2、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 3、物业公司应在小区内设立一些诸如“小心高空抛物”的警示牌。加强小区保安巡视,为小区安装摄像头,对高层住宅进行监控,一旦发生意外,有助于为发生纠纷举证提供依据。 4、大风下雨的天气出门时,一定要注意察看公共区域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如路边高层建筑物的窗户、吊顶、空调外机、招牌等。 5、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作业期间相关部门应尽到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的责任。 6、行人在马路上,要警惕高架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等原因,会导致广告牌倒塌坠落。 7、在居民区,要注意居民楼坠物,阳台上的花盆、拖把等物会由于主人操作不当等原因而掉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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