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登记条件的有什么
释义
    离婚登记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申请;
    2、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4、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1 5: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