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审查起诉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正确;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一、侦查和审查起诉的期限分别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3、对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案件的情况特殊且有复杂的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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