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作作品的着作权由所有作者共同享有,并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除非有正当理由,不然任何一方不能妨碍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着作权。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法律依据】 《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