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什么特点 |
释义 |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解决。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债务人以资产偿还债务:以债权人收到了相关资产(有进账单、入库单,如房产则应产权过户),并办妥有关债务解除手续,作为债务重组完成日。 2、将债务转为资本:以债务人办妥增资批准手续(即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并向债权企业出具了出资证明,作为债务重组完成日。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延期还款):以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作为债务重组完成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十条,债委会对企业实施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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