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机醉酒驾驶事故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
释义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当肇事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时,保险公司只是在医疗费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有形财产损失免责,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但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另外,根据2009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答复精神,“财产损失”是指与精神损害相对应的广义上的财产损失,因此,因受害人人身伤亡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如伤残赔偿金等,也包括在保险公司免赔的范围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需出示哪些证明材料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 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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