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往往会就房屋交付的标准进行协商,但是这些标准是否对检验房屋质量具有指导意义需要进行分析。一般来说,标准只是交付的形式和时间约定,并不涉及房屋质量的具体问题。因此,交付标准并不能代替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和评估。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就交付标准约定。交付标准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或者交易的性质确定。 2.《物权法》第二十五条:物权转移的标志是交付物。交付应当以实际转移为准,交付的标准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交易的性质确定。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选购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接受合格的服务。 综上所述,交付标准虽然是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约定,但其并不能代替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和评估。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家应当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购买的房屋符合质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