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作业操作证领取补贴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凡在厦门市培训,经考核合格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所有人员(前期已通过企业申请获得补贴的人员除外)可领补贴,复审人员不享受补贴。补贴申领方式有两种。个人报名参加培训的,培训机构代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考试合格取证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相应补贴。企业集中报名参加培训的,补贴发放程序参照政策调整前“企业集中申领”执行。具体程序可电话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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