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毫无疑问,农村土地是需要进行确权登记的,当然,进行确权登记需要一定的流程,如果发生土地确权登记的纠纷也是需要进行解决的。一、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具体来说,土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力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一系列的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机关: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乡级人民政府(个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单位)对于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有确定权,也即为确权机关。同时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依据今年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大部分农村集体土地依然由自然资源局承办,而宅基地的确权工作改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基本流程1、入户调查。测绘公司对乡镇人员、村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表格填写培训,村组工作人员填写表格,村组人员、乡镇人员、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分别审核填写完成的表格。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当地农业部门与测绘单位一同到省农业厅领取作业区电子版影像数据、国土提供的行政区界线数据(行政区界线最低到村一级),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制作工作底图。3、地块指认。镇街及村组工作人员逐户逐地块在工作底图上指认小地块,测绘公司在小地块中填写相对应的农户信息,编写地块编码。4、一轮公示。村组工作人员将入户调查阶段所填表格及地块指认完成的工作底图张贴在村组公示栏内,通知农户前来确认图表信息是否正确属实。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及打印、申报表打印7、二轮公示。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测绘公司参照二轮公示完成的资料,对村组内错误数据进行核实修改,技术员将正确的数据汇交,提单打印经营权证书。9、颁发证书10、归档管理三、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纠纷怎么解决1、已被征用土地的确权登记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且已得到相应补偿的情况。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2、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而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3、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土地,不予确权对于未经依法批准,农民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法律客观: 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执行。(六)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七)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土地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以上便是对“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