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企业改制怎样安置员工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破产企业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企业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官司输了没钱还如何处理 公司官司输了没钱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的,应当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后,债权人可以进行债权申报。在资产清算完毕后,有清算的资产清偿相应的债务。 三、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法律效力问题 破产申请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将破产申请立案的诉讼活动。破产申请的受理,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破产申请的受理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对债务人的效力、对债权人的效力,以及其他效力。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如下:(一)对债务人的效力: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3、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二)对债权人的效力:.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2、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3、债权申报。(三)其他效力:1、破产程序对民事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的优先。2、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诉讼的中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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