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安置补助费 是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之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偿费用。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目÷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10000平方米)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能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对于征收其他土地的, 安置补偿费 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