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旌阳区新冠疫苗接种点公告
释义
    法律分析:因天气炎热,为了保护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市区教育部门将从8月份开始陆续统一组织安排市区学校12~17周岁学生在学校集中接种新冠疫苗,请广大家长、学生暂不必到各接种点排队接种。另外,户籍在我区或长期居住在我区但在区外上学的青少年,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及时到经开区集中接种点(第六人民医院)、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黄河新区院区一楼)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疫苗安全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疫苗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0: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