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施工出现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
释义 | 在工地是了生伤亡事故时,责任要依据调查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是工伤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赔偿。如果形成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 一、工地工伤事故如何判定 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需要我们联系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然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的延长。但是,实践中,我们会发现很多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想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尤其是那些从一开始就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在职工实际发生工伤时,拒绝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受伤职工自己多上心了,如果单位没有为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大家一定要对此多上心,千万不要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二、吊车事故雇主有责任吗? 雇佣工作中发生事故,雇主是有责任的。如果是因第三人原因发生的事故,雇主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工地工伤责任划分标准 工伤保险在工伤认定时对所发生的事故是不追究过失原则,也就是说即或有过错也应该遵循无过失补偿。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不是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获得规定标准的补偿,只要事故发生,不论雇主或是雇员是否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那么,是不是“无过错原则”就等于没有责任了呢?回答是否定的。“无过错”是对工伤情形认定后的待遇赔偿,无过错赔偿不意味着对事故发生的免责。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关键是要区分伤亡事故是过失还是故意行为所致。如果属于前者就能享受工伤待遇,而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行为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因此,正确理解和运用工伤事故中“无过错原则”,对于加强工伤预防和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增大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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