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是不是有权改入户门 |
释义 | 业主是有权改入户门的。但是业主在更换入户门之前,业主必须经过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意,业主还必须要确定清楚入户门被更改以后,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影响。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住宅小区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选举产生产业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2、生成筹备组成员;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一般为5-15人。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业主代表; 3、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4、准备工作; 5、准备工作公告; 6、业主大会召开; 7、备案; 8、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 9、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公告。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法律对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作出规定的,要不要承担连带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三、入户门改外开违反了哪些规定 入户门该外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因此,业主不能擅自住改非。如果要改,必须征求相关业主的同意,而且要经业委会盖章。之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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