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遗产清单,以及遗产所有权证明; 5、有遗嘱的,应当提供被继承人所订立的遗嘱。 遗产公证书一经办理,长期有效。公证书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办理遗产公证书时,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公证申请书以及公证遗产的产权或所有权证书等,经公证人员审查无误后,发给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