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的公诉书能不能公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检察院的公诉书可以公开,但不是所有的公诉书都可以公开。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下列法律文书,应当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 1、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 2、不起诉决定书; 3、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4、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在该系统发布的其他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向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送达、宣布。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等决定的法律文书,可以通过在本院设立电子触摸显示屏等方式提供查阅。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下列法律文书,应当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 (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 (二)不起诉决定书; (三)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在该系统发布的其他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不得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内部工作性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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