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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
释义
    房屋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之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单位分配公房使用权,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当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一、房产纠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下列房产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三、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五、其他以房屋为标的的纠纷。
    二、拆迁赔偿太低要如何处理
    拆迁赔偿太低,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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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5: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