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急辞如何计算? |
释义 | 劳动者急辞工,工资按离职前发放,企业不得扣发工资,可暂不发放直至交接完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时,通常全额结算工资;无过错且未提前通知单位离职时,单位可扣除相关费用;劳动者急辞工造成损失时,单位可要求赔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劳动争议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可在一些情况下不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急辞工资怎么算? 按劳动法规定,职工遇突发事件,可以辞职。工资按离职那天之前发放。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工资。另外,因为急辞工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前提下可以暂时不予发工资,待其交接完毕后再予以发放。公司可以扣除的仅为其当月应缴纳的保险费、住宿费等应扣除的费用。 1、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通常会全额结算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扣除招聘劳动者的造成的相关费用。 3、劳动者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相关的赔偿。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不通知单位就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遇到突发事件需要辞职时,应按离职前的工作日发放工资,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工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通常会扣除相关费用。然而,若劳动者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解决,如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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