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中需要注意的要点有哪些? |
释义 | 租房须注意的问题:1、房东问题,要求查看房东证件;2、收费问题,远离不法中介,选择正规中介公司;3、物业交验问题,确保水电燃气结清,并列明物品清单;4、押金问题,注明退还条件,租房人爱护设施;5、不提前交定金,避免被骗。 法律分析 1、房东问题 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2、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因此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而远之。同时应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中介品牌(如地产、**地产等)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 3、物业交验问题 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水、电、燃气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押金问题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5、提前交定金 骗子网上发个很便宜的房子,当你打电话时,说自己一直在外地,这房子是投资用房,就想找个稳定的租户并把自己房子说的很好,吊起你的胃口,然后说你先打半个月房租作为定金再从外地过来带你看房,之后当你打完钱的时候,骗子也就不在出现了。所以,不管在什么地方租房一定要在没有签订合同之前不缴纳任何费用。 结语 租房需谨慎,结合以上问题,提醒租房者:与房东见面时,核实房产证、身份证;若代租,要求出租委托书、朋友证明;无房产证,要求购房合同证明身份。对收费问题,警惕不法中介,选择正规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前进行物业交验,注意细节,避免麻烦。押金问题,约定退还条件,同时租房人应爱护设施。提醒不提前交定金,避免被骗。租房需谨慎,合同签订前不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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