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利息分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法院支持,即月利率的2%。超过24%~36%的年利率已经支付的,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法院不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另外,利息需要提示的是,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中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提前扣除本金利息的,人民法院以实际贷款金额认定为本金,即不认定砍头利息。并且对于将前期贷款本息结算后的利息计入后期贷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贷款本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