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立案后抓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刑事侦察的特殊手段; 2、启动技术侦察手段; 3、启动警方与社会资源的联动,公开发布A级或B级通缉令; 4、启动警方协作与联动,在系统内部发协查与通缉通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