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