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迁移户口期间卖家拒不迁出房屋怎么办 |
释义 | 卖方的户口在房屋内拒不迁出时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应履行将其户口迁出的合同附随义务。 由于目前仍没有法律规定强制将户口迁出,所以目前还无法规可循。建议签订买卖房屋的时候,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户口不迁出的相关违约责任。 一、二手房交易步骤和注意事项 选择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比较省心省时,在中介的“监督”下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二手房交易一般都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因各房产中介规定不同,各步骤或略有差异)。 第1步:登记。 第2步:验证。 第3步:签约。 第4步:交款。 第5步:过户。 一市民在买二手房时,被租房者伪造的产权证所欺骗,蒙受50万元的巨额损失。那么在二手房交易时要注意这些事情,以免后悔莫及。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细致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接收房子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白天看房,注意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要求原房主提供家电的保修卡和发票,出现问题找商家要求赔偿。 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 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特殊原因,交易中卖方会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好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迁出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卖方违约情形 1、卖方违约与继续履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逾期过户的法律责任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方请求卖方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应予支持。 3、逾期交房的损失计算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未依约交付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买方主张按逾期交付使用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结合本地区房屋租赁现状和涉案房屋具体位置,来确定逾期交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4、户口迁移的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户口迁出问题提起诉讼,因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故对买受人要求出卖方将户口迁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以出卖方逾期迁出户口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5、盗卖房屋的法律效力 擅自将他人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以合理价格善意受让该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二)买方违约情形 1、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 二手房买受人逾期付款,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既未约定计算标准,又未约定相应损失赔偿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率计算损失。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计算标准计算的数额,当事人对超出部分的损失可要求违约方承担。 2、房款拖欠与诉讼时效 二手房交易中,出卖方将房屋交付买受方后,买受方拖欠出卖方的购房款视为普通债权,其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请求确认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3、买方拒绝履行的理由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不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或履行付款义务不符合约定,又无合理抗辩理由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购房尾款的支付时间 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对付款和交房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要求。 5、按揭未办理责任认定 二手按揭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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