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盗号者。若不是由于卖方的操作导致的,买方不应向卖方追责,有确实证据属卖方故意盗号或找回的除外。账号售卖后,其所有权归属买方,买方因自己操作不当或者有人故意盗窃账号,其责任属于买方,买方可以报警追究盗号者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