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监护人离异死亡后另一方是否可以取得监护权 |
释义 | 夫妻离婚,只是解除了夫妻之间的相互义务,监护权是一种义务,并非离婚就可以不履行对孩子的监护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取得监护权。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一、监护人有没有权处理未成年孩子的房产 监护人有权处理未成年孩子的房产,但是不得损害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大部分行为都需要由监护人来代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父母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监督和保护责任。监护人,指的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的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包括,法定的监护人、指定的监护人、遗嘱监护人以及委托的监护人。监护人又可以被分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和患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 3、保护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其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法律诉讼。 监护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 1、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其他人的侵犯; 2、抚养及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以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二、父母要怎样变更监护人 父母变更监护人的情况: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夫妻离婚后,对子女有明显不利行为的。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三、离婚后对方有没有监护权? 离婚孩子判给对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有监护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行使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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