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以不出差为由解雇我? |
释义 | 员工拒绝“异地出差”可被辞退,但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条件、严重违规、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可以。我国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员工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异地出差”要求,但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已经说明并约定了“异地出差”的工作,那么此时如果员工拒绝异地出差,则用人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在遇到用人单位提出“异地出差”的工作要求时,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拓展延伸 解雇员工时,能否以拒绝出差为由解雇? 在解雇员工时,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能以拒绝出差为解雇理由。根据劳动法,雇主有权根据合理的商业需要要求员工出差。然而,如果员工能提供合理的、合法的理由来拒绝出差,雇主不能仅凭此理由单方面解雇员工。例如,如果员工有合法的家庭紧急情况、健康问题或其他合理的障碍,拒绝出差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如果员工无法提供合理的理由,雇主可能有权解雇员工。因此,解雇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的适用。建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如果员工拒绝用人单位的异地出差要求,并且此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解雇员工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法。如果员工能提供合理的、合法的理由来拒绝出差,雇主不能仅凭此理由解雇员工。建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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