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在事故中带责,就直接证明驾驶员是违法驾驶车辆由此造成事故。雇主没有责任和义务为雇员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因此,所有事故责任均由驾驶员自己承担。而雇员在事故中对雇主造成的财产损失,雇主有权向其追偿。如果不是雇工而是义务帮工,那么同样,好意不能取代违法造成的民事责任,违法产生后果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只是老板在义务帮工中是受益人,从这个角度出发老板应适度承担责任,但这只是适度而不是取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