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适用税率均为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规定四、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从事电池生产、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对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的电池征收消费税。电池征收消费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池已经列入了消费税的征求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