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三胎罚款标准规定 |
释义 | 三胎不罚款 超生三胎处罚标准如下: 第一个标准,按照超生当事人上一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罚款,值得一提的是,另一种情况,夫妻当中女方在生育时不满28岁或是距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时间不到4年的,按照当地居民的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收取罚款。 第二个标准,适用于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再生育年龄、以及生育间隔年限不足后又再生育子女的夫妻,罚款一样按照前一年度总收入的二分之一征收。 第三个标准,主要针对农村夫妻,婚姻法规定,农村超生三胎的,对夫妻双方的处罚可以根据当地农民过去一年的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这个基数3倍到6倍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超生处理: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的; (二)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子女,经责令一百二十日内补办收养手续而逾期未补办的; (三)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 (四)再生育时,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但未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的; (五)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累计居留满十八个月的; (六)有证据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拒绝接受、配合主管部门调查且不能提供其与子女的非亲子关系鉴定结论或者非亲子关系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