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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人在本地起诉必须要暂住证嘛?
释义
    外地人在本地起诉必须要暂住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地人在本地向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如果想在本地起诉的,确实需要提供被告人在本地已经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材料,即证明本地是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
    需要知道的是,暂住证可以在本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外地人符合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总的来说,如果被告已经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文件,若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以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证明文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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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