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决和判决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主体不同 “判决”是指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对所受理的案件,在案件审理终结之时,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裁判。 “判决”的主体是司法机关,但“裁决”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换言之,“判决”属于典型的司法裁判,但“裁决”是“非司法性”的。 2、阶段不同 判决在审判后作出。法院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等阶段可以作出“裁定”或“决定”,但不可作出“判决”。 “裁决”如今主要分“行政裁决”和“仲裁裁决”两种。前者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决定,并不具有终局性,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后者是指仲裁机构对仲裁案件的处理决定,普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