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业务要转给子公司来履行需要业务转移变更函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可以将分公司名义签的合同转给母公司吗? 原则上可以将分公司名义签的合同转给母公司,但变更合同履行主体需要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能私自变更。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资格不一样。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的资格,而子公司有。 2、二者的意志关系不同。分公司受其所隶属的公司直接控制,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3、两者承担债务的方式有所不同。分公司由隶属的公司承担债务,就是说由隶属公司以其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承担债务,而子公司是由其本身全部的财产来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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