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想要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
释义 | 女方更改抚养权的必要条件包括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严重的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有抚养能力、法律规定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权。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法律分析 女方更改抚养权的必要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如果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严重的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那么该条件成立; 2.如果与子女同居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那么该条件也成立; 3.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同样可以视为更改抚养权的必要条件; 4.如果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那么该条件也满足; 5.如果法律规定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权,那么也可以进行更改。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拓展延伸 女方更改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的规定,女方更改抚养权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与男方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证明; 2.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无法再婚或再婚后夫妻感情确有不合,调解或判决变更抚养权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3.因离婚后,女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或因女方提出离婚后,男方对女方进行威胁、恐吓,导致女方无法正常生活而提出的申请。 以上证据必须真实、合法、充分,才能作为女方更改抚养权的有效证据。如果女方无法提供以上证据,男方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抚养权。 结语 更改抚养权的必要条件包括以上几点,如果满足其中任意一点,女方就可以更改抚养权。抚养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也是保障子女权益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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